2)第35章 疯狂的魏尔伦_兰波家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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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住一阵子吗?住几个月试试看?没准你会喜欢伦敦。”

  “不要,伦敦肯定比巴黎冷多了。我不喜欢太冷的地方。”

  两个人孩子气的说着两座城市有什么好的和不好的,两个国家有什么不同之处。阿瑟在一旁听着可嫌弃了!妹妹还是个孩子,奥兰家的少爷也只是个孩子,对了,他好像还没到17岁?他懂——懂什么是“爱情”吗?

  他又想到自己,他也并不懂什么是“爱情”。福兰和他那位女资助人之间的关系,算是“爱情”吗?福楼拜先生和乔治·桑女士呢?听说屠格涅夫几十年如一日的爱着音乐家宝琳·维奥多,可他们甚至连情人都不是,那也是“爱情”——无关肉-体的爱也是爱情吗?

  那么,他和魏尔伦算是“爱情”吗?他始终无法界定。爱情真是奇怪的事物,它能让人疯狂。

  啊,魏尔伦!这个卑劣无耻的秃头!

  他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远在伦敦的家伙,而把注意力放在已经走远了的维塔丽身上。他得看好妹妹,别被什么贵族少爷骗了,就像那个可怜的爱玛一样。

  维塔丽现在是个很会花钱的姑娘了。

  该花的钱,她从来不小气。在巴黎这样的大城市、知名的欧洲时尚之都混,“人要衣装”是头等大事,阿瑟之所以没有被帕尔纳斯派诗人圈子真正接受,除了他当时一脑门的搞什么“通灵者”理论,表现的像是百分百乡村顽童,还要算上他当时很不怎么样的穿着——假如你穿得像个乞丐、行为像个顽童,没人真把你当做平等的“男人”来看。

  她颇是花了一点时间解释给阿瑟听。特立独行不是错,但有时候还是必须忍受一下,跟他人至少在外表装扮上求同。她说到就是巴尔扎克、雨果这样的大佬,出个门散个步都还要穿戴整齐呢,你的真性情可不是谁都能见到的,不是关系很好的亲朋,你都不会用真面目见他们。

  阿瑟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在巴黎住了一年多,俩兄妹都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首先最显著的是口音变化,兄妹俩都算是小有语言天赋,不到三个月就实际掌握了巴黎口音;又花了几个月时间跟福兰学习本地土著的用语,时至今日,已经很难听出他们是外省人;

  再从外表装扮上向巴黎的中等阶层靠拢,参加文艺沙龙之类的场合,不认识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是巴黎本地人,家境普通,但也衣食无忧,算是普通居民。

  这很符合他们本身的阶层地位,所以阿瑟也一直都觉得挺自然的,没有什么抗拒心理。

  但现在——阿瑟忽然醒悟到,为什么他总觉得奥兰有点不对劲了。

  “你该知道,他跟我们不是一类人,对吧?”

  “你说的谁?”

  明知故问!“还能有谁?”

  “加百列吗?你说的没错,他确实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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