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4章 贵族少爷_兰波家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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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写了一些信件,根据不同的收信人有针对性的写信;套着报纸上的小说和诗集的广告,写了几版狂吹彩虹屁的广告,要福兰画了广告上的宣传画,木版画;带着德拉埃,跑去报社谈广告价格;

  和阿瑟一起,跟着左拉去了几个文艺沙龙,把哥哥捯饬的仪表不凡又有现下巴黎时髦青年的那种满不在乎的“不差钱”范儿;

  自己写了几份类似后世“通稿”的报道,送去几家报社,其中三家刊登了她的稿件,说到福楼拜的年轻学生。

  欧内斯塔·德拉埃现在住在福兰原先的房间,他是到巴黎来准备考大学的。他比阿瑟大1岁,但看上去已经像是成年人了。

  德拉埃也很快就成了福兰的好友,3个年轻人常在一起玩。

  要是阿瑟没空,维塔丽总是叫上德拉埃陪她出去办事。阿瑟不是很懂她都在忙什么,短短两周也看不出来她忙碌的事情有什么效果。

  “别担心,一切尽在掌握中!”她总是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其实说出来也不算稀奇,阿瑟需要“营销”。

  这个时代,文艺作品也是需要营销的,比如出版社会在报纸上给将要出版的小说和诗集打广告,而效果往往还挺不错。等到一位作家有了一部或几部卖得还不错的作品,基本就不愁将来的销量了。

  这到底不是后世网络时代写作门槛降低的年代,能坚持写十几万字乃至几十万字小说的作家不是太多,写作速度也不提倡“快”,而提倡“质量”,像福楼拜花了4年时间才写完《包法利夫人》。左拉算是两代作家里面写作速度比较快的,顶多也就是一年一本的节奏。作家们都相信千锤百炼得来的语句,而在其中还要有所创新,有所创造。

  后世文学理论家认为,从简·奥斯汀到巴尔扎克,直到福楼拜,“现实主义”这种文体才稳定下来,福楼拜是将“现实主义”体裁完善完美的作家,尽管他本人不愿意被固定成某个流派。

  阿瑟是一个勤快的作者,几乎每天都在写作,少有间断;他很少修改自己的作品,总是一蹴而就,之后重新审视,会将其中不满意的一些作品直接焚烧,绝不留下“不完美”的作品。

  维塔丽的打算是要先推广《地狱一季》,自己印刷也好,有出版商愿意出版也好,这本诗集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扬名”;之后再出版一本诗集,巩固一下知名度;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太有名气,但这些诗歌是他事业的基础,时间越久,越闪闪发亮;

  然后他就可以宣布封笔,不是彻底不写,而是不再写诗,转而写小说;最好的路径可能是像《包法利夫人》那样,引起有关部门的不满,乃至发布禁令、闹上法庭,这个知名度可以说堪比航空飞机升空,绝对一下子就能把期待值/时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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