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三十五章 成亲之前_长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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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主,也就是段芷芊身体的父亲呢,身为秦家家主,管教不力,罚银三千两,这可是一笔巨款,整个秦家迁徙到大兴城,待观察三年,三年后,由秦家自行决定去留,朝廷不予追究。

  至于其他人的判罚,也作出了相对应的安排。其实那个时候,刑律还真是很严的,特别是对官员的刺杀,简直就是挑战朝廷的威仪,后果自然更重几分。

  而且这律法很喜欢用诛连制度,一人犯罪,全家遭殃,像女的,家人犯法之后,迎接她们的几乎是进入青楼的命运,终其一生无出头之日,很多不到二十岁便会让人给玩死,毕竟无论在什么样的朝代,什么样的时空,怪人总是有的。

  再说了,对于这种犯人之女的死,又有几人会去关心?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一个产生同情之心,反而觉得就应该这样,只有这样,那些害人的人再不敢乱来,这就是他们罪行的一种报应。

  作为秦家家主的女儿的段芷芊,公开身份自然是秦雪楠,除去少数人喊她芊儿,大多数人还是称她为秦姑娘。因为秦家只是被留在京城,只要不出京城,便不算违了规矩,想去哪里便去哪里。

  宅子的事情,已经由柳逸全权负责了,银两方面根本不用担心,毕竟还是钱家嘛,柳逸可算是入了股的,年前分账时,这银子便已经全部入账,交于吴大夫看管起来了。

  秦家算是自己的妻族,哪有不帮衬的道理?大兴城是新建的城,地价虽高,却也还能忍受,再者,不够的部分,都向钱家借贷了,钱家也乐得做这笔生意。

  其实按照钱万有的意思,那是根本不算利钱的,但是柳逸是厚道人,觉着自己这些日子为钱万有做的事情,得到那些干股已经很不忍心了,这利钱不算就太说不过去了,这钱万有也拗不过柳逸,最终同意了。

  秦家整个家族几百口人,人刑部大狱出来后,看着这耀眼的阳光,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秦家一应物件,官府全都归还,可这天寒地冻的还没有地方住,而且远离家乡,所有人却也没有多高兴,正打算去租客栈渡过一段时间时。

  柳逸出现了,柳逸把这些人带去了新宅院,其实柳逸的柱国府,再住下这几百口人,倒也住得下去,只是人挤人不说,这秦家那可是望族,让他们寄人篱下,他们自然是不愿意做的,他们那高傲的心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

  柳逸给他们找一处宅子是最正确的做法,不但让他们把脸面保住了,而且也不用那么挤着过日子,而且这大院子外面,随时还可以起房子,这些都不是问题,毕竟秦家也不是没钱的人。

  秦家家主,也就是秦雪楠的父亲秦山遥,知道这一切都是柳逸的安排,那自然带着秦雪楠,以及这秦家的重要人士特地到柱国府感谢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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