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一十章、买房_超级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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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陈旭是神清气爽,虽然还有些宿醉的头晕,但是睡着香喷喷,软绵绵的床,怀里一具温暖、柔软的身体,足以让陈旭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美好了。

  昨天晚上到后来陈旭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高晓节到她的屋子里,两人在她香喷喷的小床上睡了一觉,虽然这单人床两个人睡有点挤,但是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两个人靠在一起的话,其实根本感觉不到床小。但问题就是……胳膊会疼。

  因为陈旭右手抱着高晓节,女孩就枕在陈旭的胳膊上,好像小猫儿一般。女孩虽然较小,但毕竟也是一个人啊,头枕在陈旭结实的胳膊上久了,陈旭自然会酸的难受,不过看着怀里的女孩还没醒,陈旭虽然感觉到胳膊酸麻,但是也笑着忍着没抽出来。

  其实陈旭很享受这种感觉。

  昨天一晚上,不知道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怀里的璧人散发的淡淡的香味,让陈旭睡的非常安稳。

  陈旭有个特点,就是但凡睡觉,必然做梦。

  做梦并不是什么缺点,而且有人说经常做梦有助于提高智商。但是每天晚上都在做梦,那睡眠质量肯定不会太好。

  毕竟,做梦是需要消耗脑细胞的。

  所以陈旭往往就借助小敏来让他进入深度睡眠,深度睡眠固然是能够睡的喷香,缓解疲劳,但是人类长久以来的习惯。睡觉,却并非就是为了缓解疲劳地。仅仅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就能恢复一天的精神,如果给那些废寝忘食的科学家们,他们会激动的发狂,因为,那就代表了他们每天将多出最少六个小时的有效工作研究时间,可以做更多的研究。

  但是陈旭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有一个普通人的特性----赖床!

  早上醒来。睡眼朦胧,闹铃叮当响,但这个时候还在温暖地被窝里面,哼哼唧唧就是不肯爬出来。这种生活……很惬意。如果旁边还有个喜欢的女孩儿,那这种生活简直就是天堂了!

  陈旭感觉到昨天晚上睡地真香。虽然也做梦了。起来以后仍然不记得梦到了什么。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睡地很香甜。

  怀里地高晓节“喑”了一声。伸了伸小爪子睁开了眼睛。陈旭看到她地眼睛里面满是笑意和眷恋。笑着捏了一下她地鼻子:“起床啦。好像要迟到了?”

  “迟到了就不去了。”高晓节笑眯眯地说:“反正今天上午是马哲。”

  陈旭刚想鄙视她。连课都不去上了。但是转念一想他好像根本不记得今天是什么课。于是就没脸鄙视人家了。

  “不上也起来啊。上午还有事呢。”

  “唔。等会。我再睡会。”

  感觉被窝里面高晓节八爪鱼一样的抱着自己,虽然隔着衣服。但还是能感觉到她身体带来地柔软触感,陈旭差点兽性大发。在她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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