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七十四章 二凶登场!_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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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根本扯不上关系。说到底,就是一群公子哥儿们争风吃醋,互相之间别苗头的举动。

  阮大铖因为笔下来得,善于诗词戏曲,家里的戏班又是一时之冠,难免在南京城中风头太盛。于是,不管是复社四公子也好,还是秦淮四公子也好,都看他不顺眼了。

  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他这回招惹上的是赫赫有名的“明末四公子”中人——陈贞慧、侯方域等一大群混迹秦淮河上的风流公子哥儿,还有东林党创始人顾宪成的孙子顾杲、大儒黄宗羲、礼部员外郎周镳等朝野清流名人。

  阮大铖自认为宦途失意,同时又为了躲避中原战乱,便从安徽怀宁老家到留都南京居住,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这在当时的留都也是极平常的事。交往者虽不乏当朝名士,然亦全凭一己才气之佳,方入张岱、文震亨等人之法眼,包括史可法、范景文等人,也均是以诗会友之来往。即便在其所创作的戏曲之中,也毫无陈贞慧、吴应箕等人所说的“恫喝”嚣张之意,反是借此连连讨饶不已。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

  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阮大铖挂名“钦定逆案”,有口难辩,一败涂地;陈贞慧等人自以为痛打落水狗,功德无量。

  这件事的起因,四公子之一的陈贞慧也自己说的很清楚。“老子就是看你不顺眼!”

  在其《书事七则》中有一章《防乱公揭本末》记叙颇周,其曰:

  崇祯十一年戊寅,吴次尾(吴应箕)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繾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顾杲),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为南都除此大憝。”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

  其实陈贞慧说得很清楚,四公子和吴应箕等人看不惯的不是狗屁逆案,也不是其他什么事,乃是阮大胡子区区一个戴罪被废了多年的安徽乡下佬,跑到南京不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地在家待着,却四处交游,其所作词曲畅行于各种通宵达旦之歌茵舞席上,大家竟然还非此不欢;而“流传演唱,与东嘉、中朗、汉卿、白、马并行”,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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