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七章 青萍之末_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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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什么日子,有人说是胜利日,有人说别再让悲剧重演,但是我以为,让倭寇在神厕前再次签下投降书,更有利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新陈代谢!

  “终于结束了!”

  守汉将自己放平在床铺上,让疲惫的身体去和松软的被褥做一番亲密接触,以缓解这些日子的劳乏。被盐梅儿熏染的香喷喷的被褥,让守汉有些如醉如痴。

  虽然是凯旋而归,但是,打了胜仗之后的事情一点不比打了败仗之后少,士卒的犒赏、那些战利品或者是商业利润的分配入账,武器弹药的损失统计、补充,各个单位的战斗总结统计、评功评奖,等等。

  最要命的便是关于军人伤亡保险的建立。

  在根据李守汉制定的经济公开、人事公开的治军原则下,此次吕宋之行的所得被统计了出来。

  获得白银一千七百万两。

  获得黄金二十一万两。

  获得铜,四十三万斤。

  获得赤糖两百万斤以上。

  获得生铁数字正在统计。

  扣除此次贸易货物成本、正常利润之外,尚有利润九百万三十三万零二百一十七万两!

  闻听此数字,全军哗然!

  不过,守汉下面的举动,更加令人大跌眼镜。

  “此番出行吕宋,不论在河静留守士卒,还是随同舰队前往之人,皆有赏赐。依然按照以往标准执行!”

  但是,执行的方式发生了变化。

  将九百万两白银中的二百万两,作为伤亡保险准备金储存起来,一百万两用于各处思无仓等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二百万两用于河静通往各处的道路、桥梁建设费用,另有一百万两作为建设惠民、济民二局经费。惠民为药局,济民作为救济那些鳏寡孤独机构。余下部分按照出征者三,在河静留守者二,接受训练者半份的比例分发下去。同时为每一个士兵,包括船上的水手,还有那些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壮丁们,办理了人身伤亡保险。

  按照保险条例规定,一旦军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投保人将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可以一次性取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或委托人代为办理。至于说赔偿金额,将依据投保人的职务、级别、投保金额等诸多因素、系数综合计算。

  如果军人在服役期间未发生人身伤亡,则该投保人可在退役时将保险金全部取出,作为养老金使用。

  每一个人都根据这个原则紧张的计算着,自己是否接受这份保险,还是拿着真金白银回家去娶媳妇、盖房子?

  经过谨慎的计算,绝大多数人选择了最为保险、持重的做法:将赏赐应得金银的三分之二作为保险金,其余部分领取现金。

  这个也是在守汉的意料之中。

  不过,在几次战事之后,人们发现了保险的好处,原来自己除了受伤、阵亡之后有抚恤金之外,还可以领到一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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