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8章 买来的美人2_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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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咯有,她就趴在石头上,明明昨夜很舒服的,现在咯得她腰酸背疼。

  还好一夜间,火将衣服烤干了,她抱着胳膊爬了起来。

  她身上的可是绫罗绸缎,这又是在矛草堆里磨,又是在山里滚,还被山中路边的野草树枝刮蹭,现在又在石头上躺了半天。

  虽然被火烤得石头暖洋洋,但是全是带棱角的,丝绸不比粗麻,娇贵得很,平时都忌讳手上有倒刺茧子,或指甲勾衣,把绸衣给摸起毛了,勾出丝,出门要小心对待。

  结果现在,她一爬起来,低头一看自己穿得衣服,简直就像乞丐一样,若不是绸纱完好的地方还能看出花色,知道这是绸衣,不知道的这是破布烂衫,能挂在身上就不错了。

  她赶紧把外面一层罩纱,盖住内衬有点脏兮兮的地方,粉绸鞋子更是雨天走路,走得成了黄色,她赶紧往裙子里遮了遮,她还没这么脏过呢,然后就手往头上摸,好像头发还行,正想跑出洞去,找干净的雨水,洗洗脸,抹抹头,把自己弄干净点。

  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那种。

  结果刚盖着身上左面的脏,又露了右面的脏,她把裙子一扔,准备放弃去洗洗时,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眼神冷漠地看着她,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

  “杀了,把肉给烤了做早饭!”刑鸿泽看着她那一张娇颜,想起小时候的粉嫩,就别开眼,语气生硬地命令道。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那大长耳朵,圆溜溜的黑眼睛,她乐得“嘎”的一声,一下子就蹲下来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

  怕它跑,它的脚用了临时搓的草绳给捆绑住,挣脱不了。

  刑鸿泽看着她乐得摸兔子的样子,好似几百年没见过活兔似的,一时气结。

  “听到没有,我让你把兔子杀了,做早饭!”他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

  兔子他都给抓来了,就让这从小宠得无法无天,连吃饭都要人喂的黄口小儿做个饭,了解一下食物来之不易的辛苦,这不过是复仇的小儿科,以后不仅让她做饭,还要让她锄地,劳作,抓鱼,打猎,甚至养家糊口,棍刑板刑钉刑可免,毕竟这么娇滴滴,怕她抗不过去。

  但是,这些为人奴仆的辛苦,必是要让她一一经历,让她认识到自己当年错的有多离谱,竟然还将他忘记了!

  他瞪着她。

  结果,花露仰起了颜色正浓的小脸,问了一句话:“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那么可爱。”她从来不吃肉,所以她很不明白,这么可爱的生物,为什么要杀掉吃它的肉呢?

  兔兔那么可爱……?

  为什么要吃兔兔?

  把刑鸿泽给噎得,如果手中有剑,他能直接拔,出来,给那她手心正摸毛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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