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一章 特殊沟通(3)_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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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绞在一起,加上那个交流干部补贴规定本身就有的漏洞,他们想不发生冲突都不可能了。果然不出所料,董昕第一次到财务上领取交流干部补贴时,就与那位会计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最后直到反映到江南局,在龚仲的协调下才把这个问题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会计在审核董昕补贴天数时,认为那是工作补贴,只有工作时间有,非工作时间要剔除;另外,如果期间享受了出差补贴,由于出差补贴中包含了按天数计算的生活补贴,那位会计认为也应该剔除,不然就重复享受了。而董昕却坚决地认为,交流干部补贴,应该按交流天数计算,没有哪个制度规定有什么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之分;另外交流补贴与出差补贴是两回事,完全不搭边,坚决不能剔除。

  董昕与那位会计就这样争执起来。由于双方都有个性,都坚持自己的观点,都互不让步,就连那单位的领导出面做工作也不行。结果实在没有办法,只得求助于江南局财务处。当时龚仲在财务处负责内部审计,下面有什么疑难问题,一般都先咨询他。龚仲接到电话后,开始感觉有些好笑,虽说没有制度明确规定,但这是小问题,说白了就是几十元钱的问题,双方好好沟通一下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这样争执,也不涉及到什么制度规定。

  但董昕与那位会计都不接受龚仲的这种劝说,硬是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定要搞个对错出来。龚仲没有办法,只得去人事处请求支持。因人事处是负责交流干部管理的,交流干部的待遇问题,就是由人事处给政策,财务上负责落实。当时人事处长就是现在的伍钢副局长。他听了龚仲的汇报后,咨询了一些财务上的政策法规后,对龚仲问道:“龚科长,你是财务方面的专家,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好?”

  龚仲回答道:“伍处,每天十元钱的交流干部补贴,对单位来说是小钱,但对个人来说却不一样。这不但是生活上的补贴,更是组织上的一种关怀。再说交流干部离开自己的家,到下面去工作也不容易,要面临很多困难。他们相对于组织而言,是弱势群体,我们的政策应该偏向于弱势群体。我个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统一规定,交流干部补贴,一律按自然天数计算,一个月多少天就补贴多少天,不考虑其他任何情况。这样操作起来最简单明了,也不会引起任何矛盾。”

  其实龚仲是一个很讲究人性的财务人员,并不是一味的坚持制度规定。在一些费用问题上,他觉得只要不违反原则规定,能够通融的就通融,而且政策要偏向于弱势群体。这个交流干部补贴问题,是自然天数还是要剔除一些非工作时间,龚仲的态度很明显,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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