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章:小目标(2)_迈向克里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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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少,也意味着养不起多少领民,也就是僵尸。是的,僵尸非常费食物,几只僵尸的话确实杀两头鹿就能解决。但当你有几百只僵尸,领地又贫瘠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至于那两条贫矿,一个月大概能赚两千金币吧。扣除各种运转所需的费用,正常来说能剩个几百金币。如果再扣除城堡的维护费用,自己的生活费,自己必要的下属的生活费,那基本就没有了。

  买这么一个城堡,意味着永远也别想还钱。

  “所以,当年父亲买城堡,其实是跟爷爷拿的钱吗?”琼斯朝着四周望去,大街上有四分之一的,都是血族自由民。

  是的,血族自由民,不是血族领主。如果血族领主那么好当的话,为什么还有血族自由民呢?

  看来,钱并不好赚。

  侧过脸,琼斯朝着古雅望了过去:“我母亲肯定不知道你值我们家差不多一半的家产。”

  叹了口气,琼斯咬了咬牙,回头去换了一份介绍。

  是的,那份淹水城堡的介绍。

  “鱼腥味就鱼腥味吧!捕鱼好歹是一份收入不是吗?两万金币,看上去也不算太多!”

  然后是僵尸。

  僵尸是血族领地最低阶的领民,行动缓慢,力气大,脑子笨,干活可靠,就是吃得多。

  正常来说,任何血族都有能力把尸体变成僵尸,然而,尸体是个问题。毕竟这可不是走在路上随便就能捡到的。因为跟天堂的协议,血族也不能随便出去猎杀活人。想要尸体,只能靠买。

  “所以,一具尸体要多少钱?”

  卖尸体的还是地精,琼斯也不知道为什么地精什么都卖。

  “成年男子的尸体要一百金币。”

  “怎么这么贵?”

  “你要知道协议框架下,合法地弄一具可以变成僵尸的尸体并不容易。”

  “有便宜一点的吗?”

  “成年女子的尸体三十金币,孩子的尸体五个金币就可以了。”

  “有什么区别吗?”

  “力气不一样大,但是吃的一样多。”

  哦,敢情自己浑身上下的钱连一个正经的成年僵尸都买不起。

  如果要让自己的城堡维持不错的产出的话,至少要三百个僵尸。而且必须是成年男子的尸体做成的僵尸。这意味着,至少还需要三万金币……这特么又是一笔要还的钱。

  琼斯都开始感觉头皮发麻了。

  不管怎样,最基本的需求,总算是搞清楚了。至于矮人铁匠铺什么的,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当你觉得自己还得起钱的时候,十万金币也不算多。但当你发现产出很有问题,自己可能会还不起钱的时候,三万金币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回到家,琼斯一阵坐立不安,开始冥思苦想怎么赚钱的问题。

  “捕鱼去卖?”

  “挖矿去卖?”

  “打造盔甲去卖?”

  卖给谁,卖什么价格,这又是一个大问题。

  琼斯的头皮都快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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