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的卧室,主卧则是属于夫人的。
而现场被打开的是主卧的被褥,烟灰缸、眼镜盒等却都还在次卧的桌子上,小偷或者劫匪,怎么会无缘无故去打开卧室的被褥,只能说明一个事实,这是凶手有意识的伪装,但是,他匆忙间按照惯例选择了主卧,却反而暴露了自己。
最后,则是另一个严重的矛盾,死者是古籍收藏爱好者,他不是什么顶尖收藏家,藏书也没有特别珍贵的孤本善本,基本都是刊印发行的古籍,根据其藏书清单,总价值也不到1万英镑。
但是,一个生手小偷或者流浪汉,怎么可能知道哪些书是古籍,从而在房间内准确选出并带走这些古籍,偷窃者要么是懂行的行内人,要么就是有不得不带走书的理由,比如有血迹落到某本书上,而只能带走更多古籍掩饰。
所以结论是,凶手是教授的熟人,教授是在客厅招待到访的客人,很有可能就是在品鉴古籍中的某一本藏书,从凶器的角度看,这是一次冲动犯罪而不是预谋杀人,一刀毙命只是巧合,水果刀本身,显然不是什么好的杀人武器。
双方可能在品鉴古籍时,因为某种原因起了争执,继而打斗起来,教授被当场一刀刺死,为了掩饰自己的存在,凶手开始布置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杀人。
清洗并归位茶杯;擦掉留下的指纹;拿走教授手上用来看古籍的白色手套;打开弄乱主卧的被褥;搜寻现金、手表等明面上的财物;穿上皮鞋在室内外留下脚印;从室外打碎门框上的玻璃等等。
从鞋印大小推断,凶手身高大约是175-180cm左右,皮鞋鞋印清晰且根部几乎无磨损,推断是一双新鞋,家境充裕,可以晚上到家里作客,教授穿着睡衣招待他,推断为男性中年或老年人,和教授熟识且关系密切,带走的书籍推断,凶手懂得古籍的价值,是一个真正的内行人。
乔治写下推断后,就放下了卷宗,今天时间太晚了,明天上午可以安排人深入调查下,找到嫌疑人可能不难,毕竟教授死亡时,到英国任教也就3年时间,古籍收藏的圈子又不会太大,甚至凶手就在吊唁教授的客人名单里。
想要证明对方是凶手,就要看运气是否眷顾了,那双皮鞋和可能存在的血衣,肯定早就被凶手销毁了,不过,凶手是懂得古籍的人,有可能会不舍得销毁这些书,另外,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的警惕性,也没有刚发生命案时那么高了。
只要想一个巧妙的办法,骗凶手拿出这些失窃书籍中的任何一本,就能证明他是凶手,因为古籍上可能不会有教授的指纹,可是一定会有教授的收藏印章。
乔治推开房门走出办公室时,又不禁突然苦笑起来,他明明是穿越成一个大富翁,怎么活得又像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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