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姑娘,你去医馆看看脑子吧?_农门锦鲤超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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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离离放下背篓,把葡萄给了李氏之后,又跟李氏要了个水桶,去了后山的河边,捞了五条鱼回来。

  幸好李氏家住在村尾,她快去快回没耽误多少工夫。

  两条鱼被她处理了切成片,然后和鸡枞一起,煮了一锅大鱼汤。

  池离离和李氏两人匆匆垫了点肚子,就带着上午采回来的菌子和葡萄,还有桶里的三条鱼,一起出门去镇上了。

  池离离不认得去城里的路,脑海中对那个镇的记忆也很模糊,毕竟原主去城里的机会,几乎没有。

  她一路跟着李氏,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看到坐立在一座大山脚下的小镇。

  “前面就是大鹏镇了,咱们到了可以先找个地方歇歇脚,现在离晚市还有点时候。”

  李氏用袖子擦了擦脸,她们俩赶在大中午日头正烈的时候出门,一路走来,衣服都湿了。

  大鹏镇……

  这个地方的地名还真离不开鸟儿。

  池离离带着东西和李氏一起进了城。

  这个大鹏镇真的不大,卖货的街道从头到尾围成一个圈,这个圈的中间是一排约莫十来家的铺子。

  其中最大的铺子,是一个两层楼的客栈。

  城里城外的小摊贩们,就在这条街上随处找个地方一蹲,把东西往跟前一放,就可以做生意了。

  “梨子,咱们去哪儿歇歇脚吧。”

  李氏扯了扯池离离的袖子,指着一处坍塌得只剩地基的房子说道。

  那个坍塌的房子不知是谁家的,但现在已经成了每个进城的人固定歇脚的地方。

  因为那个房子自带一口井,可以让每一个进城的人打水喝。

  池离离喝了水之后,并没有坐下,她的目光一直放在货街中间的铺子上。

  “李奶奶,你先在这儿等我,我去逛逛。”

  池离离背起背篓,把桶留给李氏,自己朝街上走去了。

  她用平时走路的速度,从街头走到街尾,只花了半个多时辰就把货街走完了。

  最后,池离离停在了那个据说是城里最大的客栈门前。

  客栈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来福客栈。

  这名字吧……

  正当池离离在心里默默吐槽这客栈的名字时,一张马脸突然出现在她眼前。

  那匹通体红亮的马把头埋到池离离怀里,把她怀里的葡萄啃得相当惨烈。

  池离离:……

  她抬头望着乘在马背上,一身黑袍红边,笑得一脸灿烂,帅到炸裂的男人,勾起了嘴角。

  “公子,吃饭吗?”

  池离离摸了摸这男人的马,歪着头问道。

  “好啊,我请你!”

  顾山风以为眼前这个女人是想到客栈里吃饭,但碍于身上没钱,所以一直站在门口。

  正好他的马吃了她的东西,他请她吃顿饭,权当是赔罪了。

  “不。”池离离摇了摇头,指着他,“我的意思是,你,吃我做的饭!”

  嗯?

  顾山风微微有些疑惑,以为自己听错了。

  “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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