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69章 案件的真实原因,杀人的目的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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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吧。”

  “不会出任何问题的。”

  “嗯!”

  “那我就再继续打电话,气气刘学伟他爸,不过咱们再要多少钱合适?”

  梁兴龙听到谢丽荣蓉心思放在了要钱上,心中暗喜。

  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沉默了数秒后开口:

  “再要二十万吧,估计要多了他们也拿不出来。”

  “二十万这个数刚刚好。”

  “嗯,行!”

  谢丽蓉点了点头,然后给刘恒君打过去了电话。

  目的只有一个——用抚养权做要求,要钱!

  …

  白君律师事务所。

  在等待开庭前夕,苏白接到了刘学志的电话。

  电话中刘学志的声音显得有些着急:

  “苏律师.…那个谢丽蓉现在又要用我哥儿子抚养权的权利,想要要我爸妈的养老钱,要二十万!”

  “我想请问一下苏律师.…就是暂时先不提谢安能不能够被判死刑。”

  “这个抚养权,能不能够从谢丽蓉那里转到我家这里.…”

  在听到电话中刘学志的声音,苏白微微皱眉。

  谢丽蓉一家这可真的是逮着一家往死里薅啊!

  先不说财产的分割问题。

  现在又要用抚养权,来找受害人的父母要二十万!

  这一做法,完全能够看得出,对方这是拼了命的想要贪财了。

  并且通过刘学志,过来打电话询问的情况,也能够看得出来。

  刘恒君肯定是想要抚养自己的孙子。

  按照一般情况下,父母是作为第一抚养人。

  刘恒君和刘学志都是第二抚养人,如果想要抚养刘学伟的孩子。

  就必须要让谢丽蓉放弃抚养权,签署放弃抚养声明。

  估计,谢丽蓉也是咨询过相关的律师,也清楚刘学伟的家人,想要这个抚养权。

  所以才会提出二十万放弃和转让抚养权的想法。

  不过.…这个案件的整体脉络还没有展开。

  虽然说在法律上认为的父母是未成年儿童的第一抚养人。

  可是如果说,父母某一方有着重大的过错。

  那么在法律上也不会判定其抚养权,交于父母。

  因为这种判罚,是需要从对于未成年儿童成长良好的一面进行出发的。

  对于刘学志的询问,苏白开口回复:

  “虽然在法律上,抚养权是肯定交给父母的。”

  “但是.…这个案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特殊的。”

  “我的建议是,暂时不同意这个要求。”

  “等到二审的判罚结果和相关的事实调查清晰以后,再作出决定。”

  “抚养权这个问题不着急的。”

  “可是可是.…我爸妈担心,谢丽蓉这个女人可能会,故意伤害我哥的孩子。”

  听到这话,苏白微微皱眉:“这个问题担心是很正常。”

  “不过你这边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执法机关申请看护。”

  “如果谢丽蓉真的有伤害孩子的做法,那么可以直接判定其丧失的抚养权。”

  “好的,谢谢苏律师。”

  挂断电话后。

  苏白长呼口气,刘学伟的这个案子看上去并不复杂。

  可是实际上掺杂着很多的情况。

  先不讨论有关于谢安,判不判死刑的问题。

  单单从谢丽蓉以及其家人的做法来看,这完全是奔着刘学伟家中的财产去的。

  甚至让苏白怀疑,谢安杀害刘学伟,目的就是为了让谢丽蓉多获取一些财产。

  不过.…

  依照着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是有着这么一种怀疑的可能性。

  具体的事实和真实的情况,还是要等二审结束后才能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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