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声 (二)_是谁杀了我?(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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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以想象,借住在季文然家中的一个月,的确什么也没发生。难为程易修三天两头往这儿跑,忧心小公主近水楼台先得月。

  正常上下班,和萧晓鹿出去逛街,看程易修的乐队表演,偶尔傅云洲和程易修会跑来吃饭——鉴于三个男人一起吃饭的画风奇诡,辛桐通常会选择躲在厕所或厨房,直到他们差不多结束才冒出头——除去吃多甜食导致发胖外,其余部分相当愉快。

  昨日午后程易修跑来找辛桐,手一伸便去捏她素净的脸蛋,笑着问她是不是长胖了。

  辛桐没吭声,心想闲的没事就和季文然聚一起吃淋巧克力酱的奶油冰淇淋,不胖才怪。

  倒水喝的季文然正巧回屋,兀得“失手”砸掉手中的玻璃杯。

  他撇过脑袋,冷笑一声:“程易修,在我家麻烦你注意点。”

  程易修笑眯眯地看向他,“怎么,你个太监还眼红啊。”

  一个冷言冷语,一个带讥带讪。

  辛桐佯装周围的幼稚鬼全是空气,只管低头刷微博。

  自那之后,程易修每逢见面先捏捏脸。

  作为应对,辛桐见一次打他一次手背,顺带问他要检讨。

  “你留我们三个互相盯对方吃饭有什么意思,要能看对眼早好上了。”程易修认真地看向辛桐,把微甜的鸡尾酒推给她,在冬天喝“雪球”,蛮有意思的。

  他的酒吧表演渐渐走上正轨,乐队还没有经纪人,眼下看来也不需要。

  夜里喝点酒,一通彻夜狂欢后滚回家睡觉,非常有程易修的风格。

  “不然四个人一起吃饭,你们三个好一起盯我?”辛桐歪头。“那我还不如直接从楼上跳下去。”

  “桐桐,你绝对是我见过最难搞的女人。”程易修装模作样地叹气,昏暗的灯光抚摸过他的头发,耳朵和面颊,非常柔软,像是小狮子的鬃毛。“你明明知道我们因为你讨厌对方,也因为你,我们不得不接受对方……你都不知道跟他俩坐一起我忍得多辛苦。”

  季文然忍得也很辛苦,辛桐在心里默默补充,他为你特地买的消毒水。

  辛桐摊开手:“检讨呢,写了多少?”

  “差不多两万。”

  “真的?”

  “一万三。”

  “我要提前看。”

  程易修心不甘情不愿地给她找写在格子纸上以便计数的“认罪书”。

  开头写——

  本人程易修,原名傅念修,年二十三,新安人。现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犯罪经过并无异议。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鄙人在冲动之下做出无法挽回的行为,对曾经的无耻行径深表歉意。

  在此恳请辛桐小姐本着能救一个是一个的原则,给我这个阶下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鄙人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吃苦耐劳、听话懂事,争取获得宽大处理,早日出狱。

  标点符号学得还挺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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