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9节 屯田有章法_黄巾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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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了有关屯田的一应事项。原本有些混乱的屯田事宜,也被他整理的井井有条。

  目前在河套一带,从事屯田的民众,数量达到了二十万之多。其中有十五万人,已经分到了被重新开垦出来的田地,正在安心的进行耕种。另外还有六万多新近到达的流民们,则在沈富的组织下。被编成了若干个工程队,为并州的各项工程设施建设,贡献劳动力。

  河套原来的开垦,采取的是招募来人员,就可以得到由官府提供的必要农具和耕牛。然后分得一块土地,自行开垦种植的方法。这种方法,好处是对流民的管理压力不大,可以迅速的将手头的闲散劳动力,重新转变成从事生产的农夫,以解决当时粮食紧张的问题。

  但是,由于对第一批流民收取的租税高达四成,那些农夫在经历了一年的赋税征收以后,对过高的赋税纷纷表示出不满意。同时,部分流民由于对河套地区的气候与水土了解不足,收成并不理想。这些事情,让原本负责此事的官吏们头痛不已。

  沈富上任以后,很快调整了对农夫的授田过程。

  原有农夫的田地不做变更,但他们并不能无偿获得这些土地。作为得到官府授田的代价,第一批农夫必须在得到耕地的前五年中,缴纳四成的收获。然后,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每年缴纳三成的收获。再接下来的五年,每年缴纳两成收获。

  当农夫连续在土地上耕作完十五年的时间,那片土地以后便正式属于农夫所有。在十五年以后,农民们每年只需要上缴十分之一的收获,就算是缴纳完所有的税赋。

  这个缴税比例,与大汉各地奉行的三十税一相比,看起来有些多。但是,张狂为了方便收税,也为了避免收税的小吏从中上下其手,中饱私囊,很干脆的将农民本来应该缴纳的“算赋”和“口钱”,也就是人头税,给折算在农田里了。

  汉朝的赋税制度在秦朝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其中的人头税分为口赋与算赋两类,口赋也叫口钱,所有人都要交,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田税曾经经历由轻到重,由重转轻的过程。刘邦时期为三十税一,到了刘彻为十五税一,刘秀又变成三十税一。

  另外,汉朝的工商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因而工商业方面的税收,也成为国家的重要税收来源。从已知的历史文献上来看,汉朝的工商税的税种,主要包括工商税、手工业税、商人税和关税。

  如果仔细计算的话,农民们发现,虽然并州所收取的税赋比例更高,可真正需要缴纳的税赋总数,却也未必会多过汉朝的平均税赋水平。农民们都是些精明的人,在仔细算过账以后,受到可以廉价到手的农田诱惑,又惧于并州军的威势和战绩,他们勉强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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