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载:政策与股市一手缔造石油暴利_重生之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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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巨头们又开始了一场暴利狂欢。

  成品油批发价下降,零售价基本保持不变,占据加油站半壁江山的石化巨头们,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中石油、中石化旗下加油站的零售价如仍按国家最高限价制定,批零差价带来的利润最高可达1000元/吨。

  油品从境外走私到内地的案例上升,就是境内油价远高于境外之时。据中新社报道,7月28日凌晨,汕头海关在汕尾甲子港嘴海域成功查获一艘油驳船,缴获涉嫌走私成品油约20吨。境内外成品油差价不断拉大,目前境内外成品油差价多达2400元/吨,突出的供求矛盾和较大的利润空间导致成品油走私活动一直趋于活跃。

  石油巨头并非不懂世事,不解国际石油市场风情。由于与国际企业竞争,中石化在香港市场价格已有多次调整,5月9日和7月2日两次下调汽油价格,但在内地市场却岿然不动,在内歧视在外市场,是因为境内规则以企业利益至上。

  境内油品市场已经形成一条龙垄断,通过进口、排产权政策,在上游,石化巨头垄断油源。

  1999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规定“原油进口由两大石油集团统一控制,并且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

  我国原油进口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国营贸易进口权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珠海振戎五大石油央企手中。四大石油巨头外,珠海振戎公司是国务院、授权专门从事军品易油的贸易公司。根据我国加入wto时签订的协议,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允许部分其他企业从事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截止2002年年中,具有非国营资质资质的企业共22家,其中大部分以非国营贸易的名义进行石油进口贸易是国有企业,还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的一些子公司。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若进口原油,必须持有这两大集团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此外,进口原油后还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销售由其统一安排。排产权事实上将中国原油进口与定价权掌握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手中。因此,中国的石油安全、石油进口量、是否会有油荒,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石油巨头手中。

  在下游,石油巨头垄断了批发权,侵蚀了零售市场。

  按照2001年8月国办发〔2001〕72号文件的规定,“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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